什么是“先予执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先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先予执行,是在终局判决之前,为了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
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
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
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什么是“先予执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先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先予执行,是在终局判决之前,为了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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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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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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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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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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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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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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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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