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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3月3号进的公司

ask****226 安徽-合肥 工伤纠纷咨询 2017.05.05 21:52:54 121人阅读

我是2017年3月3号进的公司,试用期一个月公司说到4月3号截止,然后又重新签的劳务合同,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要辞退我,而且公司不给我们买任何保险,请问这种情况公司需要赔偿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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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7-08-14 12:3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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