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被法院判拘役缓刑严重吗这个问题要看你朋友之前做了什么,由于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判处犯罪分子拘役,不适用缓刑,但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上诉或者申诉,同时请求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里面会说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伤残级别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笔补偿款(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笔费用,是对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补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都是适合的。因为,工伤职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相应终止,也就是单位不会再为其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停止缴费后,如果出现旧伤复发或者需要更换假肢及工伤康复等情况,所需医疗费用就只能由职工本人自己负担了,而部分工伤职工如患职业病职工、烧伤职工等,工伤医疗期满后,进行后续治疗所需费用较多,仅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笔费用是远远不够的。当然,也不排除有部分工伤职工不存在旧伤复发的情况,照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对于构成轻伤管制拘役的处罚问题,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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