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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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同居财产在分割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步骤,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2、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在共同购置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3、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专业解答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双方商量好了就按协议办;没商量好,那就上法院。法院会保护儿童、女性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度等因素,做出公平的判决。
专业解答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的法律处置策略在夫妻若要解除婚姻关系之际,首先应当对共有之财务予以协议划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方及其作为无过失方应得利益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决。
专业解答在涉及到双方签署协议离婚的情形中,若其中一方未能遵守其在该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分配条款,那么另一方有权根据这份离婚协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并生效之后,便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即自对方未履行协议义务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专业解答离婚案财产分割的管辖法院应如何判定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财产分配问题,通常情况下应由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前往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针对我国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方的常驻地法院行使管辖权;若被告的常驻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符,则应当由被告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处理。
专业解答法庭对离婚案的处理流程:财产如何分割关于法院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决定通常依据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进行,然而当这种协议未能达成时,个人所有的财产将不会被划入分配范围之内。而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则需交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维护子女、女性以及未曾有过过错行为的一方权益的公平原则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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