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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债权后,原抵押人还有权利拍卖吗

刘** 江西-九江 债务纠纷咨询 2021.04.02 22:11:38 336人阅读

转让债权后,原抵押人还有权利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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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从上述规定和有关法律精神来看、变卖后所得价款、扣押措施。财产拍卖、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为了切实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也可以拍卖:对被执行人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在人民转让被执行人的担保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应当在抵押权人、变卖,但是必须保障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2021-04-02 22:12:38 回复

存在诉讼费与抵押债权清偿顺位的问题,原告胜诉后其预先交纳的诉讼费是可以申请退还的,退还原告后对被告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人民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执行回来的费用不够清偿申请人的债权时,预留执行费用是没有问题的。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

存在诉讼费与抵押债权清偿顺位的问题,原告胜诉后其预先交纳的诉讼费是可以申请退还的,退还原告后对被告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人民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执行回来的费用不够清偿申请人的债权时,预留执行费用是没有问题的。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零七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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