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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影响公共秩序 的问题,我想说一方面,一些在长期公共生活中形成的,得到社会成员广泛认可的规范以民间风俗,礼仪和宗教教规,戒律形式继续发挥着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公共生活中的基本秩序及其规范开始以成文法的形式出现,以强制的方式对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行为作出限制和规定,以的,得到社常运行。道德和法律逐渐成为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 公共生活中道德和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公共生活中的秩序,实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虽然道德和法律发挥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但二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2017-05-23 14:3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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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道德规范作用的更好发挥,需要法律的支撑,而法律作用的更好实现则需要以道德建设为重要条件。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道德也要靠法律 在社会生活中,道德可以用来调节,规范人们的行为,预防犯罪的发生。道德是法律的补充。社会生活是复杂的,法律的属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把复杂而广泛的社会关系全部纳入其调控的范围,因而其发挥作用的范围是有限的。道德发挥作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它能够调整许多法律效益所不及的问题,不仅深入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而且声如到人的精神世界。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2017-05-23 14:3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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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cd) 也称“社会秩序”。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规章制度等所确定。主要包括社会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遵守公共秩序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主要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准据法时,因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拒绝或排除适用该外国法的一种保留制度。因此它有时又被称为“公共秩序保留”。公共秩序制度,在国际私法中又被称为“安全阀”制度。 公共秩序,是一个弹性条款。有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之分。援引公共秩序制度不应与他国主权行为相抵触,也不应与外国公法的适用相混淆。目前几乎所有的统一冲突法公约都规定有公共秩序保留条款。中国《民法通则》中有条款全面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故意或过失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社会管理秩序是指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及秩序。如: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文物、毒品的管理。
2020-12-26 02:32: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