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舟山法律咨询 > 舟山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请问女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是什么?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请问女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是什么?

刘** 浙江-舟山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5.24 10:18:32 6人阅读

对于当代犯罪女性,很多人都深表不解,因此我想请问一下女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舟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舟山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
女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回答如下:
(一)学历越来越高。据统计,我院反贪局2006年至2008年立案侦查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达95%,而2003年至2005年只有68%,同期增长了27个百分点。    
(二)工作较为稳定,多数担任一定职务。由于职务犯罪特殊主体身份的限制,大部分女性长期从事一至两种行业的工作,且在财务部门工作的居多,2006年至2008年我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担任财务部门经理、会计、出纳的约占58%;少数人还在领导岗位身居要职,处级以上干部约占26%。    
(三)犯罪年龄中老年化。近年来,随着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等机制的影响,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20-30岁的青年女性利用职务犯罪的现象已鲜有所见,一般以中年妇女居多,2006年至2008年我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的年龄35岁至55岁的女性约占95%,此类女性犯罪嫌疑人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反侦查能力较强,常常给案件的顺利侦破造成一定阻力。    
(四)犯罪行为以贪污公款居多,均为初犯。据统计,2006年至2008年我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的女性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案件约占74%,远远高于其他职务犯罪案件。职务犯罪的女性基本上都是初次犯罪,以前未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017-05-24 10:20:32 回复

解答如下,
一、抢劫罪是行为犯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二、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