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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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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抓说是网络诈骗抓三个月了

ask****057 广东-广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5.25 18:23:47 3069人阅读

家人被抓 说是网络诈骗 抓三个月了 也不给家人探访 现在都不知道什么情况 而且是异地来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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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后,会有相关通知书的通知家属的,家属见不了当事人的,律师可以会见、通信,建议委托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017-05-26 09:15:30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483条

有没有收到有关法律文书?上面是怎么说的?电话交流或到所面谈能更好分析案情。

2017-05-25 22:06:3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270条

只有律师才能会见

2017-05-25 18:41:5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犯被抓捕后,公安机关会对违法犯罪所得进行追缴,如果诈骗犯没有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追回自己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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