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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99.12.30的,在饭店干算童工不

ask****180 四川-雅安 其他咨询 2017.05.30 12:22:53 1人阅读

我1999.12.30的,在饭店干算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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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劳动方面的法律,十六周岁以下的属于童工。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算。

2017-08-20 10:55:25 回复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罚款数额是使用童工数5000元使用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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