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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云南红河州人遂宁人向我借二十万元

ask****537 云南-红河 其他咨询 2017.06.01 01:31:46 2人阅读

我是云南红河州人遂宁人向我借二十万元,其中已还六万八千元,之后一直找不到人,7月15日过期二年,我想委托你帮诉,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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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最好在7月15日前到法院起诉,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就很难要到了。

2017-06-01 10:1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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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2018-11-01 15:45:00 回复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75523条

可以来电咨询。

2017-06-01 17:30:58 回复

司法鉴定中心咨询,鉴定问题属于他们管

补偿不合理的话,可以委托我们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您们的合法权益,争取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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