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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宅基地被征用,咨询下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

李* 辽宁-锦州 宅基地咨询 2017.06.04 17:55:26 1040人阅读

爷爷在农村生活,他的宅基地被征用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补贴,想咨询下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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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享有。在宅基地征收过程中,因政府的征收行政行为造成各种权利的消失或损害,都要给予权利主体以充分补偿。这样才能使各种权利得以公平的体现,避免对权利的歧视。因此,农民因土地征收而导致的宅基地使用权消失,应得到补偿。
对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消失可采取重新安排被拆迁人宅基地和货币补偿的方式。对于有条件的农民集体。应鼓励由所在村组重新安排被拆迁人的宅基地,供原宅基地使用权人自建房屋。对于所在村组安排宅基地确实有困难的,为了充分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益,要及时予以补助和安排。

2017-06-04 18:0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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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征用补偿一般有以下几点补偿
一.失地补偿:
  
1.失地补偿以前一年平均元/亩收入乘于30的积
  
2.青苖补偿费
  
3.如征地后人均耕种面积不满0.8亩的,应当増加生活补助费,不满0.6亩的,应自动转为非农户,其待遇各地另有规定,随其规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
  
1.区位价补偿
  
2.房屋重置价补偿
  
3.临时过渡费
  
4.搬迁费
  
5.搬迁误工费
  
6.签协奖励费
  
7.室内附属设施,装修装饰补偿费
  
8.其它补偿费和安置用房,并保证被拆迁人原居住条件

2017-06-04 17:56:26 回复

2021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区片价格计算。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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