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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申请假释的程序以及相关的手续

张** 广东-潮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6.14 10:46:04 163人阅读

朋友弟弟因为盗窃被捕了想申请假释,所以我想咨询一下2017申请假释的程序以及相关的手续,希望懂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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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申请假释的程序以及相关的手续如下:
一、假释的法定程序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 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二、注意事项
1、假释犯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对其改造的形式是将犯罪人置于监狱或劳改场所外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进行改造,因此,必须加强对假释犯的监督。
2、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假释的监督工作主要由假释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承担。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监视他的行为,对他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政策法律教育,促使犯罪人认真改造思想,努力争取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
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的假释,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2、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案件的结案报告、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案诉讼卷宗和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17-06-14 10:47:04 回复

量刑要考虑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是否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调取有利证据,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请联系相关律师。

房产过户手续: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不过户是不是房子就不是你的了
不是。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1、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
2、过户费用按照房产价值计算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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