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要求,新车试驾,对于试驾车辆,车辆经销商应将上路行驶的试驾车辆进行公安登记并投保交强险,并应提供相对安全的试驾场地,且在试驾过程中,经销商陪驾人应作出正确适当的指导及在危险发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据此,本案汽车销售商显然没有尽到以上保障最低限度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况且该销售商也未事先查验试驾人A的驾驶证信息,所以,该销售公司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 关于A的责任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A的操作不当直接造成的,且作为一名驾驶人应当知道未经登记的车辆不能上路行驶,其在本次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更大,结合你描述的案情应承担主要责任。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过错程度较小,根据案情可承担次要责任。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学员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时,应该由教练进行指导,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教练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学员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时,应该由教练进行指导,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教练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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