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土地租赁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之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是对土地本身基本使用价值的出让,主要发生在农业用地方面。土地租赁的租用年限本质上属于债的关系,不发生物权的变动。二者在期限上也不同,租赁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而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而租赁权是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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