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怎样处理土地纠纷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双方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 ( 2)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方法适用于因土地权属不明、范围不清、地界没有标志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双方协商后,应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二、行政调解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 ( 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 (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