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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土地纠纷的材料,

王** 广东-东莞 征地拆迁咨询 2021.05.21 04:47:35 386人阅读

关于农民土地纠纷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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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条为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合地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第三条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原则。本条例施行前,土地权属争议已经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经人民政府、司法机关调处裁决生效的,不再重新处理。同一争议有数次协议的,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第四条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后,需要重新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以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处理机关的调解协议或处理决定为依据,申请土地登记。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工作,行署和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本辖区内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工作,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林业、水产、水利、水电、农垦、地矿、铁路、交通、军私等方面的土地权属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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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04:49:35 回复

如果邻居造房的土地确实属于你家土地,且围墙打造损害到了你家的通行便利等,也涉及到相邻权纠纷。但是你们把他家的水泥弄掉了也属于侵害了对方的财产权利。毕竟是邻居,建议由村干部出面,把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让邻居重新规划建房图样。否则对方执意加盖侵犯你合法土地使用权,你可以通过诉讼手段主张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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