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民间借贷败诉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因为民间借贷被时应该怎么办呢?
因为民间借贷被时,要积极应诉,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收集相关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提交答辩状,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相应的抗辩,比如首先要看对方是否在诉讼时效期内,如果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已过,应该在答辩状中提出,然后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庭审,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为了避免借贷双方的矛盾升级,还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调解,从而得到一个对双方都比较好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阶段并不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若是在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存在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虽然目前民间借贷与银行征信系统没有直接联网,但是随着民间融资规模不断膨胀,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增强,民间借贷纳入征信系统在不远的将来也是极有可能实现的。因此要谨慎对待,以免给自身造成不良的信用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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