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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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等继承。但法律出于保护弱势群体,以及鼓励尊重、赡养老人的立法宗旨考虑,对此原则规定了若干例外情形。具体如下: (一)以下情形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辅贰滇荷鄄沽殿泰东骏承份额不平等: 1、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 (二)以下情形出现时,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取得遗产:1、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此外,养子女对其亲生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依据这一规定适当分得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主,基本原则归纳为以下五点:
一、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二、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
三、养老育幼、扶助残疾人的原则。
四、法定继承为中心原则。
五、限定继承原则 以上是对新继承法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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