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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地址距离太远可以要求赔付吗?

ask****452 山东-青岛 其他咨询 2021.06.02 14:59:50 2385人阅读

公司搬地址 距离太远 可以要求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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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如果说你们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现在公司搬地址,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你们有权要求按照原来合同履行,或者说公司给你们其他的补助或者班车之类

2021-06-02 15:0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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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532793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14126条

您好, 我是吴律师,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点我头像,手机号同微信,加一下,交一个律师朋友,我可以为您维权。

2021-06-02 19:13:47 回复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4665条

你好,劳动合同如果明确了工作地址,公司搬迁属于对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单位未提供相关的交通补助的前提下,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离职。

2021-06-02 16:5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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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6172062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29759条

你好,没有法律依据

2021-06-02 15:28:26 回复


1、劳动法规定,合同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rn
2、在现实中,搬迁属于合同约定内容发生变化,要达到重大变化就需要对工厂搬迁的距离有一个规定,这个规定各地有各地的标准,没有统一,所以劳动者应当咨询所在地的劳动局。rn
3、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时,应当按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样计算。rnrn根据《劳动合同法》rnrn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rn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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