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5年和杨鑫签订青莲片区承包协议,并给了5000元押金,但是2016年杨鑫把整个高坪片区转让与张恒,我也没有与张恒重新签订新的协议,于2016年12月整个高坪片区被南充快递公司收回,现在张恒没有把我的合同给南充公司,我找南充公司退5000元押金,南充公司以张恒没有给合同为由不退。我的合同上没有南充公司的章只有杨鑫的签字和手印,现在我的合同是不是有效的,能不能起诉杨鑫和南充快递公司,起诉费用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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