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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中的安置费员工能得吗?

四川-凉山 土地征收咨询 2017.06.25 07:10:29 261人阅读

单位通知我们马上就要进行拆迁了,我现在最关心的就是我们的赔偿问题,请问一下企业拆迁中的安置费员工能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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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居住需求保障
  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60平方米并仅有一处住房,且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人,由拆迁人直接安置60平方米的拆迁定销房。拆迁定销房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按照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等的部分的价格结算。
  
2、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和补偿
  已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合法变更手续的住宅房屋,按非住宅房屋认定。
  
(一)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的,由评估机构按商业性非住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及相关技术规范 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
  
(二)属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的,按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3、评估价格标准适用时点
  房屋拆迁评估涉及的价格标准评估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2017-06-25 07:15:2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拆迁人员安置要怎样安置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拆迁人员安置:
1、搬迁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与职工调整劳动关系。
2、由于公司搬迁,无法按原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职工,搬迁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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