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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报警,对方17岁,交警认定对方全责

ask****541 湖北-襄阳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7.06.25 11:39:25 2人阅读

报警,对方17岁,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也知道是那的人,手术之前对方出了点医药费,现在人也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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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襄阳 咨询解答:607条

可以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待治疗终结后再起诉肇事人(未成年人列其法定代理人为被告)和保险公司。也可以要求交警协调肇事方或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

2017-06-25 22:03:15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2721条

报警了吗?可以委托我,事实不清晰,也无法具体解答,详情可以电话咨询我

2017-06-25 11:52:57 回复

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42小时内不能立案,如果出走的时间超过42小时,可以按人口走失立案。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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