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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主张违约金律师收费是多少?

河南-开封 合同终止咨询 2017.06.25 13:48:26 27人阅读

前段时间我们公司买了一批货物有严重的质量瑕疵,我们想主张违约金的,打算请律师,问一下合同纠纷主张违约金律师收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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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纠纷主张违约金属于民事案件,律师费多少不好确定,因为律师不同收费自然不同,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2017-06-25 13:5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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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每个律师因其专业水平和知名度以及案件复杂程度耗费时间不同而收费不同,但一般是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因此合同纠纷主张违约金律师收费是多少要具体咨询当地律师。

2017-06-25 13:50:26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业主违约纠纷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二手买卖定金法则规定,如果是买方违约,卖方没收买方全部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卖方违约,卖方需支付买方2倍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实践中,可得利益没有非常明确的计算方法,案件不同,可得利益的差别就非常大。但可按照以下几点原则计算可得利益损失: 1、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损失。通常包括生产利润、经营性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三种主要类型。但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的纯利润,不包括主观推测的损失以及为取得利润所支付的费用。 2、可得利益损失应当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包括合理预见的损失数额和根据对方身份所能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类型。 3、计算可得利益损失,应包括守约方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费用。但守约方未采取防损措施的,应自行承担扩大的损失。 4、可得利益应扣减守约方因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得的利益。 5、据此,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公式基本是: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可得利益损失总额-不可预见的损失-扩大的损失-受损害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必要的成本 如果案件复杂,或可得利益数额大,可以委托专业违约损害赔偿律师协助处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往往能够获得最大的赔偿金额。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变化,逾期交房、逾期办理产权证、房屋质量纠纷层出不穷,下面我将分几期详细阐述如何处理房产纠纷案件:
一,看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是否有如期办理产权的约定,有约定看约定,就是说如果双方约定交房后三个月下产权证、一年内下产权证、二年内下产权证,都是合法的,因为法律仅仅约定了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办理产权时间时的期限,而该法定期限不能对抗双方协商一致的办理产权期限。如果签约后,再以格式条款予以对抗,认为双方约定的办理产权期限违法,要求按照法定办理产权期限,很难被所支持。
二,如果没有约定的办理产权期限,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三,如果双方对于逾期办理产权有约定从约定,但如果约定违约金过高或是过低,可以申请予以调整。逾期办理产权违约金的标准,是参照同期同类银行计收逾期贷款利率,即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加成30%-50%作为逾期办理产权违约金。
四,办理产权的时间,是从交付房屋日志计算,交付房屋分为事实上交付和法律上交付,事实上交付是房屋尚未竣工备案,实际交付购房者,法律交付是房屋已经竣工备案,可供交付购房者。理想状体是房屋交付是事实交付和法律交付同时进行,但在实践中很多都是事实交付,就是房屋并未竣工备案,尚不具备交付条件,开发商未避免违约提交房屋要求,要求收房入住。而一旦收房,取暖费、物业费等费用将由开发商转由购房者支付。因为不具备竣工备案条件,开发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因此,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是必然的。五、逾期办理产权违约金和逾期交房违约,两者不能重复计算,两种违约金可以根据不同的违约阶段,要求开发商支付,总的违约金不超过开发商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标准。六、法定的因逾期办理产权解约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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