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各位律师好,我姐姐和姐夫最近想要离婚但是我姑姑不想让他们离婚,请问各位律师法院还能调解吗?不知道有什么进行离婚调解的技巧呢
法院判决离婚必须是要讲求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证据的,所以如果走开庭、判决的方式不一定能够离婚,但是通过调解就是双方自愿的表述自己的意见,对婚姻的看法。这个时候法院就好像是一个主持人,真正的意见的表述还是在你们夫妻双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进行离婚调解的技巧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一)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二)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进行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三)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结束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有关合同纠纷调解的基本知识是如何的1、什么是合同纠纷的行政调整?是指合同管理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调解。这种由行政管理部门的调解,叫做行政调解。行政调整与仲裁中的调解不同之处表现在:行政调解与仲裁和诉讼调解比较,程序简便,方法灵活,解决纠纷比较及时;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由当事人自行履行,但是,如事后有一方反悔的,仍有权依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而仲裁中的调解和诉讼调解,则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调解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2、行政调解的原则有哪些?行政调解必须坚持四个原则:(1)公平的原则是指负责行政调解的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坚持公正的立场,秉公处理合同纠纷。对双方当事人不论单位大小,是本地还是外地,在调解地位上要一视同仁,不得偏袒某一方面。(2)合理的原则是指在调解中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待发生的纠纷,坚持调查研究,说服教育,以理服人。(3)自愿的原则是指进行行政调解时,就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同意行政调解的,应指导、督促他们及时申请仲裁或诉讼。(4)合法的原则是指负责调解的部门要充分运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法调解,不能充当“和事佬”,无原则的“抹稀泥”。调解成功后,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的内容须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3、行政调解的机关、地点和有关手续主要有哪些?(1)行政调解机关:主要指区、县工商行政管理(所)和区、县的业务主管部门。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个区、县的,原则上由合同纠纷发生地或被诉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调解。(2)行政调解的地点:应贯彻方便当事人参加的原则,可以在调解机关进行,也可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3)行政调解的手续;一般应先由当事人递交书面申请,纠纷简单或当事人要求紧急的,也可由当事人口述,调解人员做笔录代申请书。通知对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可以采取书面通知,也可以电话等形式。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做行政调解书(有的也可以不制做),由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以备存案。具体行政调解程序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79号令即《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4、当事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合同争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哪些调解申请不能受理?答:申请调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三)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调解的受案范围。有下列情形的,调解申请不能受理:(1)已向人民的;(2)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愿意调解的。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争议的调解属于何种性质?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争议进行行政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下,以调解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形式。它既不同于仲裁机构的仲裁,也不是一种行政处理办法。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调解申请,必须以当事人双方自愿调解为前提,一方不愿调解的,工商机关不能受理;在调解中,一方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不得用行政手段强制当事人接受调解或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凡是迈入律师事务所的当事人,在来律师事务所之前,都曾和对方不止一次地谈过离婚问题。但终因双方差异过大,或一方要求太高,不切实际的漫天要价,导致离婚协议无法达成,所以才走到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的帮助。 具体来说,律师在诉前调解的作用主要有二点: 其一,促成案件和解解决。律师介入,无疑会给对方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和离婚问题的紧迫感。一方请了律师,花了钱,如果谈不拢,下一步肯定面临诉讼官司的问题。不论当事人口头再有“打官司我不怕、我和你搞到底”之类的言辞,大部分离婚诉讼毕竟是一件两败俱伤的事。因此,律师介入,如果摆正位置,真正站在一个相对公平的角度,帮助双方当事人沟通和协商,对于促使离婚争议达成,还是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的。 当然,律师也不是神奇人物,能凭三寸不烂之舌就能搞定所有争议。实践证明,通过律师居中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概率只有10%左右。也就是说,我们代理十个离婚案件,只有一个案件律师才能居中调解成功。并且,律师居中调解成功的案件具有一些特点,比如,当事人双方的经济条件都较为优越,或双方的教育背景相对较高等。 其二,进一步了解案情。 虽然通过委托人,律师对涉案事实有一定的了解,但由于当事人往往站在自己的角度向律师陈述事实,比如感情破裂的理由、导致夫妻矛盾的责任归属,可能会有一些甚至很大的偏差,因此,律师对于案情的了解应该说不是全面的,或者说不一定是客观真实的。通过与对方当事人的交流,律师可以对整体案件情况有更为真实的了解。有些情况,甚至自己的委托人从来没有讲到过,或者自己的当事人出于某种不方便的原因没有讲,或者出于某种目的淡化了事情的严重程度,但对于对方当事人来说,可能会着重强调和描述这些事实。因此,律师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自然有利于更一步的了解案情。 其三,找到双方的争议点和差距所在。 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在提出之前自然早已规划好了一个初步的离婚方案。在找到律师之后,也自然会将自己的要求和目的告之律师。比如,对于财产分割的方案,子女抚养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承担方面,已经提出了自己的初步意向。律师一般在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前,已经有一个方案在胸。在与对方协商时,可以先将自己委托人的初步意见告之对方。一般情况下,自己委托人的意见,与对方当事人的心理期望之间肯定存在较大的差距,毕竟都是站在自己一方的角度。如果差距较大,一般会存在二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另一方对自己委托人提出的方案会表示强烈的不满和反对,并说出自己的意向和看法。 第二种可能,另一方虽然对委托人提出的意见和方案表示反对,但出于顾虑或其它原因,不肯说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只是要求对方再进一步让步。 通常,当事人之间的分歧有二种: 第一种:法律适用上的分歧。 比如,法律适用上的分歧,是指双方的分歧,主要体现在法律适用上,如对法律适用的理解上有分歧。比如,房屋为婚前所买,双方均有出资,但产权记载在男方名下,但女方认为自己对于购房也有出资,因此,认为自己也应该有房产份额。这个案例中,双方的争议就在法律适用上,该房是否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的占有是否为共同共有法律关系。 第二种:道德伦理上的分歧。 比如,女方认为男方有外遇,对于财产的分割,更多的体现在要求男方对于女方的精神补偿上,如青春损失费上。对于女方这类要求,一般没有法律依据,女方更多的是基于伦理和道德方面的优势提出赔偿请求。 一般而言,道德伦理方面的分歧好解决,容易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因为一方道德伦理方面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的支持和保障,因而没有强制执行力为后盾。也就是说,给不给,给多少钱,往往是基于另一方的良心。当双方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良心往往会泯灭。 因此,这类分歧的结局,往往是要求给付赔偿一方的心理期望值被现实冲击的越来越低。这样,随着双方差距的缩小,达成合意的机率就会大大增加。 对于法律适用上的分歧,通常难以沟通和解决,因为双方的争议来自法律适用和理解上的分歧。这样的分歧通常没有直接现成的答案,甚至有些纷争法官都第一次遇上,谁是谁非,在判决之前双方都各执一词。这种情况下,不仅是双方当事人各有争议,就连双方律师对案件的处理意见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若是较大的法律适用和理解上的差距,一般很难调解协商成功。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