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问到的死刑复核结果是什么的问题,我下面简单的介绍一下: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权,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死刑复核的期限,这样,在案件并不十分确定,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给予最高人民法院充分的裁量时间,同时保证被告的生命权。不过,一般来说,做出决定两个月,最快三天,慢的好几年。
复核结果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不符合死刑条件、发回重审。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依法就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法定最高刑为处死刑,至于是否会判死刑,要由审理后根据具体案情来依法判决确定。另外,虽然贩卖毒品的数量没有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量,但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判处死刑:
1、、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2、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3、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4、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死刑复核期,就是指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之后,等待复核结果的这段时间。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通过后,才可以执行。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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