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和第85条的规定,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机关或个人有: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义务承担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责任的机关或人员为: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和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另根据该解释第91条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是代理律师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是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的依据。前述解释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规定的,决定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其次,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也是人民法院进行一系列诉讼活动时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如前述解释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并制作笔录。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再者,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判决的一个依据。人民法院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只负责对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中所记载的内容和所提起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和判决。
1,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正本、副本各一份、财物损失清单两份、财物发票或价格估价报告复印件各两份,如有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
2,这种案件一般不需要请律师代理,自己把材料准备好就可以了。
律师对代理费的收取是根据你诉状中所主张的金额进行确定,一般一万元以内的案件收取2000元。
通过上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材料需要准备哪些?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作为案件当事人,如果您对一审法院的裁判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一、上诉的条件
第
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您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才能提出上诉。第二,只有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才能上诉,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能提起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第三,提出上诉必须是在法律规定期间内。
二、上诉期限
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因此,您要想上诉,则须在上诉期限以内提起,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事和行政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起计算。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的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三、上诉状
您要提出上诉,就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可以请律师或他人代写,也可以自己写。主要内容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上诉请求;上诉理由等。
四、上诉法院
您的上诉应当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例如,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是辛集市人民法院,则上诉法院是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方便您提出上诉,您的上诉状可以交到一审法院,也可以直接交到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五、上诉费
上诉还须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在递交上诉状时,您应按一审判决书上确定的诉讼费用交付。不缴纳诉讼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六、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上述就是对管辖异议上诉状所具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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