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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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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离婚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会判离吗?

浙江-金华 财产分割咨询 2017.07.09 09:45:11 160人阅读

朋友的一个邻居因为是诉讼离婚,听说第一次离婚诉讼不会判离,所以想要咨询一下,有这样的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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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的司法审判中,如何让法官确信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认定:
(1)看事实。如果案件本身就存在法定的离婚情形,法院一般会按照法律规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离婚。如果案件本身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法院一般会很慎重,给予双方可能和好的机会,不会轻易判离。
(2)看态度。如果当事人对离婚犹豫不决,一再反复,法院一般会给当事人一次机会,让当事人再有几个月的时间充分考虑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实践中,有很多案例,法官也明知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已不可能再继续,但是苦于证据不足,不敢叛离。之所以讲“不敢”是因为基于目前的离婚审判模式之下,已经形成一个固定的程式,比如,在没有法定判离的条件下,第一次审理基本上是判决不离。如果一个法官出于自己的判断,认为虽然没有法定判离的情形,但是就案件具体情况而言,已不可能和好,遂即判决离婚,就有可能面临一方当事人上诉的可能。而法官承办的上诉案件的多少,在某些地方往往会影响法官的业绩,并且面临二审改判或者发会重审的可能。因此对于没有证据证明有法定判离的案件,如果法官是基于自己的内心判断而判决离婚,可能会面临比判决不离更多的风险,因此,从法官的角度,判不离比判离的麻烦少得多,因而对当事人第一次诉讼离婚的请求,一般不会予以支持。

2017-07-09 09:4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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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的,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下落不明。先不说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很少,即使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实践中也通常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而无法满足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这是对第一次离婚诉讼会判离吗的回答、

2017-07-09 09:4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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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第一次离婚,没判离。
第二次怎么做判离的机会大。
第三次概率更大。如果确实想离婚,就要找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或者其他符合离婚条件的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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