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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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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认定标准2017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云南-昭通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12 12:22:04 28人阅读

我的朋友现在想了解什么是侵占罪,标准是怎么样,我想帮我的朋友问问侵占罪认定标准2017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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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法第270条关于侵占罪定罪数额标准,采用“数额较大”概括性规定,不便于司法实务的执行,至今司法解释亦未对此加以具体规定。       实践中,有的中、高级法院自己确立标准 ,有的比照其他定罪数额 ,导致司法的不统一司法实践中,对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掌握,有的比照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以500-2000元为起点,有的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侵占罪(即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以5000元-20000元为起点。

2017-07-12 12:3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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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认定标准2017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
侵占遗失物数额较大的认定各地有所不同,是根据各地的财政情况区分数额大小的。而且关于 遗忘物 还要具体区分(有其是遗失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5月14日川高法[2002]105号《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刑法第270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一般认为可以确定为1万元至5万元为起点,“数额巨大”标准确定为5万元至8万元为起点,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该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具体情况看你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

2017-07-12 12:24:0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职位侵占罪的定义: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法律惩处: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最高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报案地点:在《刑事诉讼法》中仅规定刑事案件的分工管辖、级别管辖,但未规定公安侦查立案管辖。公安立案管辖规定在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二章第二条地域管辖: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依照该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应在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报案。而在《刑事诉讼法》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从上可以看出,公安刑事立案和刑事审判的管辖是一致的。

对于职务侵占罪报案地点究竟应该是哪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职位侵占罪的定义: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法律惩处: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最高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报案地点:在《刑事诉讼法》中仅规定刑事案件的分工管辖、级别管辖,但未规定公安侦查立案管辖。公安立案管辖规定在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二章第二条地域管辖: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依照该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应在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报案。而在《刑事诉讼法》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从上可以看出,公安刑事立案和刑事审判的管辖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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