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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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男方生前未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就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处理。被继承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根据您所叙述的,男方父母已去世、生前离婚如果表示他生前处于单身状态,那么他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就只有其亲生女儿了。他的亲生女儿即使改随母姓,也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理由,她仍然拥有对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而且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且不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者女婿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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