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遵义法律咨询 > 遵义宅基地法律咨询 > 宅基地户主死亡怎么办理过户呢?

宅基地户主死亡怎么办理过户呢?

邓* 贵州-遵义 宅基地咨询 2017.07.18 15:29:26 3197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父亲在老家有块宅基地,但是父亲之前因为生病去世了,请问宅基地户主死亡怎么办理过户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遵义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遵义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是农村户口,就可以办理,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主与儿子的关系证明,如果国土局要求严格的话还有公证处公证,还有户主的户口本,上面有备注去世,户口本没了就派出所写销户证明,然后带上证明和公证到国土局办理

2017-07-18 15:37:26 回复
咨询我

村书记或者社长处开基地持证人死亡证明更换持证人名字,盖章签字,乡政府核对盖章签字,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管理处核对签字盖章,最后去发证处核对换证。也麻烦也不麻烦。看当地规定。以上是宅基地户主死亡办理过户方法。

2017-07-18 15:31:26 回复

户主死亡变更户主顺序:通常情况下,户主按照户口簿的排列顺序变更。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的,一般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
3、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4、房产证或有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如果宅基地房屋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该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由该村民申请获得该宅基地。不愿出卖,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