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车辆正常行驶,行驶速度在15-18公里每小时,后边一个小孩骑自行车超过我们时,被一个电动三轮车闯倒在我们的车后边,我们下车查看,那个骑三轮的也过来看小孩,把他扶起后进行检查觉着没事,小孩骑自行车离开,但是我们觉着我们没有责任也离开现场,离开后小孩父母报警了,小孩单方面人为我们闯倒的他,我们来处理时,对事故现场监控器想进行查看,监控器已坏几天无法证明,这种事我们该如何处理?
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雨。
3,遇有雾,当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速规定不一致的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以下有关行驶速度规定的:
1、在我国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但是、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也应当按照匝道上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
2,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能见度小于50米时,应当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雪、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由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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