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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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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前房屋归一方 财产分割在离婚后如何进行?

黄* 新疆-阿克苏 财产分割咨询 2017.07.28 14:25:09 395人阅读

妻子在婚前名下就有一套房子,但是现在我们离婚了,我要求她分我一半,她不同意,说房子是她一个人的,请问婚前房屋归一方 财产分割在离婚后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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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上述规定可知,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三种类型:即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和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从该条款可知,我国规定的三种夫妻财产约定制的模式,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权益,即应认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使没有办理物权转移登记,也不影响一方根据协议约定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对该条文的解读应作狭义解释,即只针对“一方将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单独所有,而不包括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夫妻其中一人“的情况。

2017-07-28 14:2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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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有了重大的变化。除了婚后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婚前一方的财产,它不再是原先那样,只要夫妻关系续时间超过一定时间,就自动转变为共同财产,而是不会改变其原有的性质,仍然为一方所有,除非双方对财产有新的约定,否则,就按照这个原则来确定财产的性质。
    因此,一方用婚前个人的积蓄或者是家庭其他成员出资所购买的房屋,只要在资金的来源上与另一方无关,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肯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两人的婚姻关系维持的时间很长,其财产性质也不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另一方也就无权要求分割。
以上内容即为婚前房屋归一方 财产分割在离婚后的解决方式。

2017-07-28 14:2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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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平均分割。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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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准备民事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及证据,到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离婚,要求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子、车、存款、工资、收入等等财产均分,要求抚养孩子,对方支付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女方抚养,但女方需要有抚养能力,女方没有能力的男方有能力的抚养;2周岁以上的孩子由抚养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作为参考,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及抚养能力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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