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城镇居民低保申请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异地居住(外市县需县(市、区)民政局证明章)的到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原件,复印一式两份。
2、社区核查。社区工作人员要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对其家庭生活状况进行入户核查,详细了解家庭生活情况,作出记录,并在社区公示三天。
3、民主评议。由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及“听政会”进行公开评议,居民无疑议后填表上报乡镇街民政办公室。
4、乡镇街复核。对社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复核相关证明,听公示后群众意见,无疑义的,于每月底前填写《申请低保人员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民政局。
5、市民政局审批。对各乡镇街上报的申请低保材料进行审核,入户核查,审核合格的,予以批准并公示七天。
6、公示后无疑义的由银行打折,个人领取。
7、市民政局、乡镇街分别建档立卷,填写低保证。低保证与存折由民政助理直接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8、社区每季度核查一次。
9、市民政局每半年进行一次《低保证》年检。
10、低保金当月领取,因故可延到三个月,超过三个月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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