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进行管理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二者区别点在于: 1、帮工是有因的,无因管理是无因的。帮工没有任何报酬,也不能事后要求支付报酬,无因管理管理人可以要求偿还支付必要的费用。 2、民法上设定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体现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增进社会成员之间的主动互助他人,无因管理人可以是任何人。帮工关系就不一样了,帮工人和被帮工人之间存在某种关系,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比如亲戚 朋友 其他认识的人,且被帮工人知道或者在场。 3、无因管理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损失,如不及时管理,他人就有可能受到利益上的损失。帮工则不然,帮工人帮助他人是一种可帮可不帮的,他人利益并不会因为没有帮工人的帮助就会受到损失
解答如下, 不构成无因管理的行为不得进行无因管理的事务。不能在当事人间发生债权债务的事项的管理不能构成无因管理。这主要有:
(1)违法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例如帮助别人打架不为无因管理,相反帮助别人打架应构成侵权行为。
(2)不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纯粹道义上的、宗教上的或者其他一般性的生活事务。例如,代人招待客人的行为不是无因管理。
(3)单纯的行为。例如,保密义务不发生无因管理的问题。
(4)依照法律规定须由本人实施或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例如结婚行为不存在无因管理。
(5)慈善行为不成立无因管理,因为慈善行为要体现赠与人的意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因管理】在法学上的定义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简言之,就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为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它是“事实行为”的一种。 比如说,某天下大雨,您的邻居屋顶发生渗漏,眼看其户内财物将遭受雨淋致损害之危险,您大义凛然、大步流星的搬了把梯子来帮助邻居修补房顶……或者是邻居出门了,忘了锁门,您眼看其屋内财物有被盗之危险,于是自费买了一把锁来为邻居锁上大门;好了,这下您的心里就踏实了! 【无因管理行为的法学分析】譬如上述事例,您的邻居回家了,然后知道您为他做好事了,就跟您说了一句:谢谢啊!于是到此为止,您先前从事的无因管理行为仍然属于事实行为,并非法律行为。那么您想想,帮邻居修房顶得花时间、费材料、还淋了雨,帮邻居买锁得花钱呀心有不甘之余,便向邻居索要补偿。当然会有两种可能: (一)邻居给了您钱,不管他心里痛快还是不痛快,于是到此为止,您先前的行为仍非法律行为; (二)邻居明确表示不给钱,导致您俩心里都不痛快,然后您就上告邻居去,于是到此为止,您先前的行为就属于法律行为了,因为法官将要与您的行为发生必然的联系。 因此,用俗话来说,所谓无因管理就是做好事。凡是搞无因管理的人都是好心人。社会越文明,无因管理行为就会越来越多,因为人类也进化得越来越文明、热心而且仗义了。对于实施无因管理者而言,他们的行为完全是自愿的。他们信仰的格言将是:做一件好事快乐,做一天好事也快乐,做一辈子好事更快乐!
人身损害赔偿是最为常见的诉讼案由之一,人身损害赔偿法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那么身损害赔偿法全文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当今社会,校园欺凌的案件数不胜数,甚至有很多学生因为遭受到了校园欺凌而无法忍受,跳楼自杀,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当校园欺凌这种事件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野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才好呢?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一个小孩都是可以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这在我国有明确的规定,无论是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那么我国对于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究竟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现实生活中,如果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说到损害赔偿,大家知道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介绍损害赔偿的知识。
近年来,各地发生了很多老师打学生的情况,有的学生甚至会被老师达成在重伤。那么,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是否违法呢?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如何来追究老师的责任。律图为您详细介绍。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