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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活动犯罪或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二、再犯
一般再犯的概念较累犯广泛,不受刑期是否执行完毕的限制,也不受时间条件的限制。再犯的社会危害性大,故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再犯是一种加重责任的情节。中国没有一般再犯的规定,但是有特殊再犯的规定。特殊再犯是指因特定犯罪而被判处过刑罚,又犯特定相同类别之罪的犯罪分子。中国《刑法》第365条规定,因、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的,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可见特殊再犯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三、惯犯
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和挥霍主要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如“以赌博为业”的常业犯和“惯窃”、“惯骗”的常习犯。常业犯,又称常业惯犯,即以某种犯罪为职业,经常进行某种犯罪活动。常习犯,又称常习惯犯,即已形成某种犯罪习性,并可能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经常犯罪而屡教不改的罪犯。
四、累犯再犯惯犯的区别
1、时间规定:累犯是在法定期限内又犯的,而再犯和惯犯都是没有规定的时间限制的。
2、性质不同:惯犯是以某种犯罪为常业的,长期进行这种犯罪活动的。而再犯和累犯不是。
3、刑罚不同:再犯的社会危害性一般更大,再犯会考虑从重处罚。
法条链接: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法定内再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所谓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所犯之罪均未经处理。
对累犯从严处罚,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犯罪分子经过适用和执行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太长的时间内,再犯性质比较严重的犯罪,表明他与初犯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相比,主观恶性教深,人身危险性较大。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累犯予以从重处罚。
对惯犯的从重处罚是针对其后罪而言的。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根据惯犯的特征和危害程度专门规定了相对较重的法定刑。
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法定内再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所谓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所犯之罪均未经处理。 对累犯从严处罚,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犯罪分子经过适用和执行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太长的时间内,再犯性质比较严重的犯罪,表明他与初犯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相比,主观恶性教深,人身危险性较大。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累犯予以从重处罚。 对惯犯的从重处罚是针对其后罪而言的。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根据惯犯的特征和危害程度专门规定了相对较重的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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