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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全额出资给老公买了房

ask****009 北京-东城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8.06 11:39:32 11777人阅读

婚前父母全额出资给老公买了房,现在婚后房子太小想卖了,换个大房子,房产证上只写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老公如何获得自己该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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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14046条

新婚姻法实施以后,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并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应当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予。

2017-08-06 11:4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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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您好,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签订协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写协议

2017-08-06 17:1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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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157025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3939条

您好,首先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如购买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2017-08-06 11:42:0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没有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7-08-06 11:46:07 回复

您好,关于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该怎么证明这是困扰很多离婚当事人的问题,今天在这里就给大家列举一些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要求的证据都可以作为父母出资购房的证明,例如:
1、夫妻双方的认可陈述2夫妻双方与父母签署的买房声明
3、房屋买卖认购合同
4、房屋销售人员的证人证言
5、录音录像
6、首付款银行转账记录
7、税收缴纳银行转账记录
8、贷款还款银行转账记录
9、夫妻双方认可父母出资购房的声明等等。因为实践中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往往没有戒备心,所以很少保留出资购房的证明,一旦出现争议时候不就会很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是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  
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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