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可以凭借打款条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款,但是你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1、试用期一个月,做了20天辞职,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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