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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借条无打款凭证,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何* 江西-赣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8.16 12:00:30 95人阅读

你好,最近朋友遇到了一些事情,请问在只有借条无打款凭证的情况下,会得到法律支持吗?麻烦知道的能告诉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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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以上就是关于有借条无打款凭证的相关回答。

2017-08-16 12:0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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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种类物,一旦交付借款人,往往难以再与借款人自有货币区分开来,因而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是否实际向借款人履行出借款项的交付义务,需要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很多民间借贷关系,特别是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借款合同,而往往仅是由出借人或借款人签写借据或欠条、收条等方式记录借款事实。由于法律没有要求此类借款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在有债权凭证作为借款合同关系发生的主要证据时,一般可以认定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并可以推定出借人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但是,如果被告提出借款已经归还的主张,则首先需要由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这一主张。在被告完成相应举证之后,如果原告仍坚称双方之间尚存在未清偿的借款,则举证责任再次回到原告一方,原告需进一步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这一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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