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哪些证据能证明股权质押成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证据能证明股权质押成立
根据《担保法》第78条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生效”,以及《物权法》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可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成立的证据包括股权质押合同及股东名册、工商登记。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在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出质登记来证明股权质押成立。
国有独资公司则以质押合同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证明股权质押成立。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典当系统可以做股权质押吗
依据担保法和典当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用于质押的,所以典当行可以对依法可转让的股权进行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典当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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