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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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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职务侵占与诈骗哪个重?

ask****057 江苏-苏州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2.05.11 13:36:52 500人阅读

刑事案件中,职务侵占与诈骗哪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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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582条

两罪均属于《刑法》侵犯财产罪一章的罪名,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要根据具体的涉案数额及造成危害的后果来量刑,单凭罪名比较不能一概而论。

2022-05-11 13:53:26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313条

诈骗更重一些,你这个是涉嫌什么罪名,到了哪个阶段,金额是多少,建议联系专业律师沟通下具体情况。

2022-05-11 15:4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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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4826条

诈骗罪

2022-05-11 15:0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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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261631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161条

当然是职务侵占更轻

2022-05-11 14:3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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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66851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84670条

诈骗罪比较重

2022-05-11 13:5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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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640685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3109条

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更高

2022-05-11 13:4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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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500884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21187条

诈骗啊

2022-05-11 13:41:12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9469条

您好,每个罪名的都有量刑空间。

2022-05-11 14:21:13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1747条

你好,具体要看涉及的案件轻重程度

2022-05-11 14:15:1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3494条

后者,可委托律师,根据具体案情,从轻减轻处罚辩护

2022-05-11 13:58:56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7334条

您好,详细沟通一下呢

2022-05-11 13:45:41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498条

诈骗更重

2022-05-11 13:45:36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2371条

你好,要看情节的

2022-05-11 13:42:04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9919条

诈骗重,

2022-05-11 13:42:01 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6590条

当然是诈骗啊,职务侵占这个罪名不是很重的

2022-05-11 13:4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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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占罪该如何认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二、侵占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诈骗类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一类行为,含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等。侵占罪与诈骗类罪除在犯罪主体、告诉形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外,在客观方面还有区别:

1)财物交付的原因不同,这是二者的关键区别。诈骗类罪是被害人在行为人的欺骗下形式上自愿地将财物交与行为人,即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支配及欺诈之果;而侵占罪则是被害人基于委托、信任等原因完全自愿地将财物交与行为人支配,并非行为人欺骗所致。

2)危害行为不同。诈骗类罪的危害行为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侵占罪则是非法占有、拒不退还。

3)财物交付与犯意产生的时间关系不同,诈骗类罪被害人将财物交与行为人是在行为人产生犯意之后;侵占罪则是在犯意产生之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侵犯财产罪。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犯罪主体不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客观方面不同。主要体现在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主管、管理、经营、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就是职务侵占罪。否则就是诈骗罪。职务侵占犯罪的手段表现为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所谓骗取,是指利用职务上的合法形式,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本单位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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