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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于学校超市买到5.3日的酸奶,保质期21天,已过期8天,误食后发现身体不适,发现酸奶过期,当晚去医院检查,检查为食物中毒,胃炎,细菌性感染,d二聚体偏高。后续两次复查,仍然存在炎症和d二聚体偏高。按医生要求,目前已验了3次血,抽了6管血。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消费者协议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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