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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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很多传销是以传销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而传销非法集资则是这类传销的隐形目的,可怕的是,目前二者正呈现一种融合性的趋势,对社会的危害也成几何倍数增加。当然,传销和非法集资都具有各自的特点,传统传销实施精神控制和人身控制,而单就非法集资来讲并不涉及明显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此外,一部分传销是专门拉人头的,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传销形式,非法集资则没有。
2、有些传销组织会以这种简单的区别作为借口来开脱自己,进而混淆概念,扰乱视听。在此笔者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随着时代的变迁,传销活动早已不是大众所熟知的那种传统形式,它像病毒一样,会产生新的变种。其中与非法集资最为紧密的,非金融传销莫属,以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红包互赠等为名义的金融传销往往夹杂着涉众型非法集资,甚至包括爱心互助等小金额金融投资游戏等。
3、传销有自己的一些显著特点,最大的一个就是它的组织结构是金字塔型的,非法集资虽然也有这种特征,但是不明显。有的时候非法集资就是都是层面状的。另外传销它是有精神控制和人身控制。而非法集资来讲,没有很明显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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