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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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上述法条,子女未赡养老人并不会直接丧失继承权。
但根据继承的分配原则,“有抚养能力、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
父母可以剥夺女儿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就是说,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继承发生,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指定继承去执行继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如果遗嘱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的遗产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除了年满16周岁、已经参加工作并且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的未成年人外,其他的未成年人除了父母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不能生活,父母对其有抚养义务,应当在遗嘱中为他们保留一定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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