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玉溪法律咨询 > 玉溪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并罚的执行情况是如何的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并罚的执行情况是如何的

杨* 云南-玉溪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2.06.11 21:14:30 318人阅读

有期徒刑拘役的并罚的执行情况是如何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玉溪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玉溪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并罚的执行情况是这样的: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应当执行有期徒刑。此外,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022-06-11 21:15:30 回复

有关拘役与有期徒刑能合并执行吗,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刑法修正案(九)》第四条增加了《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的规定实施后,实务界在刑罚执行中对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合并执行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围绕如何扣除先行羁押期限的问题展开了争论,目前尚无统一的意见。笔者认为,只有在保证法条完整性的前提下,理清思路,领会法律规定的精髓,才能对上述问题给出合理且合法的解决路径,以下将分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首先,不能明确区分有期徒刑和拘役先行羁押期限的情形。被告人因犯AB两罪被先行羁押,法院对AB两罪合并处理,其中A罪被判处拘役,B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对于此类情形的处理不存在争议,此时的先行羁押期限分不清楚是A罪还是B罪的,因此,只需将拘役和有期徒刑合并,即执行有期徒刑,再将先行羁押期限在有期徒刑的执行期限中扣除即为被告人最终需服刑的期限。
其次,可以明确区分有期徒刑和拘役先行羁押期限的情形。该种情形共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被告人因A罪被先行羁押,后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犯B罪被重新关押,AB两罪同时宣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二是被告人因犯A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被告还有漏罪B罪没有被处理,且被告人曾因B罪被先行羁押,最终B罪被判处拘役。
固然,以上二种情形可以明确区分出A罪和B罪的先行羁押期限,但对于如何扣除先行羁押期限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法院的普遍做法先将有期徒刑和拘役合并,只执行有期徒刑,再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先行羁押期限一并在有期徒刑的刑期中扣除。

《刑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同种有期自由刑的并罚,但对不同种有期自由刑如何并罚未作具体规定。有观点主张:首先将不同种有期自由刑折算为同一种较重的刑种,即将管制、拘役折算为有期徒刑或者将管制折算为拘役,而后按限制加重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期。其折算方法是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关于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规定推算而成,即管制两日折算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拘役一日折算有期徒刑一日。笔者赞同这一观点,具体到本文,首先应将拘役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然后按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应执行的刑期。笔者认为,拘役与有期徒刑之间存在着相互折抵的可能,因为拘役与有期徒刑尽管在刑罚轻重程度、执行地点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别,但两者存在着本质上的共同点,即均系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种。而且刑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也有相类似的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一日。当然,由于有期徒刑性质上的相对更严重,拘役折算为有期徒刑时的数罪并罚与所判数罪均为有期徒刑时的数罪并罚,在量刑幅度上应有所区别,前者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应比后者短一些,以达到罪刑平衡。需要指出的是,如对同一罪犯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两个主刑,会导致司法操作上的一些困难:比如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罪犯需要减刑时难以操作,难以决定先减哪一个主刑;同时,有期徒刑一般是在监狱和其他执行场所进行,而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进行,两者相距较远,究竟应先执行哪一个主刑、中间该如何交接也难以操作,且有违司法经济原则。当然,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有待于刑事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和明确规定。
以上就是拘役与有期徒刑如何并罚问题的回答。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贿受贿罪
179591人阅读

行贿受贿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犯罪行为之一,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那么行贿受贿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是什么,贿赂多少钱可以定罪,以及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驱逐出境
309183人阅读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附加刑的一种,也是最为特殊的一种附加刑,那么驱逐出境是什么,驱逐出境适用范围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哪些,以及驱逐出境执行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受贿罪的量刑
36736人阅读

贪污受贿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很常见,下面律图受贿罪的量刑百科栏目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及个人、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1958人阅读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的一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需要些什么前提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那么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哪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证明怎么写,以及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呢,来了解一下吧!

诈骗罪判刑
19471人阅读

几乎每个人都接收过诈骗短信或者诈骗电话,那么这些和刑法中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那你知道电信诈骗罪怎么判刑的吗?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合同诈骗罪判刑规定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