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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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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汪* 广东-深圳 刑事立案咨询 2022.06.12 13:23:34 385人阅读

损害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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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没有损害他人财产罪,损坏他人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6-12 13:24:3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依据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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