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仲裁实践的具体情况来看,撤回仲裁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即仲裁委员会会受理仲裁申请事情后,仲裁申请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形;《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
(一)申请仲裁后,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其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申请人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二)组庭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撤销案件的决定由本会作出;组庭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撤销案件的决定由仲裁庭作出。
(三)组庭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本会退回预收的案件受理费,但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部分案件处理费;组庭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本会根据实际情况退回部分预收的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第二种情形是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即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基于仲裁申请人的某种行为,仲裁庭推定其有撤回仲裁申请的意思,从而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形。《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根据规定仲裁员回避申请标准如下:
申请仲裁员回避是仲裁中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如仲裁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时,应当回避,不得担任案件的仲裁员。我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当事人在仲裁中提出仲裁员回避,
首先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对仲裁员提出回避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开庭后才知道的,应在仲裁庭
最后一次庭审终结前提出;书面审理的案件,法律未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员提出回避申请的时限,从实践中看,当事人可以在实体答辩前提出仲裁员回避。
其次,当事人要在提出的回避申请中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的证据。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利民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老百姓的医疗费用,那么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手术能报多少呢,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安全事故是指在工作中突发的意外事故,是员工和企业都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故。安全事故可以根据情况划分为不同标准,不同标准的赔偿是不一样的。那么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和依据到底是怎样的呢?又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工厂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就要立即抢救伤员,并且上报给相应的部门,这个时候相关部门就会派专人来对该次安全事故进行等级评定,看一下属于哪一种等级,那么大家知道安全事故等级该如何划分吗?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我们都知道,上班的时候安全第一,但是事实上特别是在工厂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是非常频繁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工厂的管理者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大家知道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