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导读:转让,股东,股权,资产,名下,公司 问:我公司是一年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公司业务发展较好,第一年的经营就持平,而且呈上升趋势,但由于三位股东的经营理念不同,我要求退出,我提出股权转让的方式是以公司的
转让,股东,股权,资产,名下,公司
问:我公司是一年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公司业务发展较好,第一年的经营就持平,而且呈上升趋势,但由于三位股东的经营理念不同,我要求退出,我提出股权转让的方式是以公司的机器设备而不是现金转让,这样是否可行?因为如是现金转让我仅能拿回投资额,但是机器设备可以再生产。而且另两位股东也同意,但不知法律上是否可行?
初步分析:
1、关于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股权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在股东名下,股权转让是老股东之间股权发生转让或老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资产转让一般指公司名下的财产转让给其他主体。所以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关于您所述股权转让:那两位股东可以有偿或无偿转让给您。如为有偿,转让价格可以双方协商。关于您所述资产转让:如资产在公司名下,可以由公司将设备资产转让给您;如资产在股东名下,可以由股东将资产转让给您,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般以设备折旧后价值或经评估后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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