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德州法律咨询 > 德州著作权法律咨询 > 请问版权和著作权是什么

请问版权和著作权是什么

罗** 山东-德州 著作权咨询 2022.06.25 12:35:21 434人阅读

请问版权和著作权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德州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德州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版权作为确立作品专有权的保护形式,从15世纪中叶算起,已有500多年的历史。版权自产生之日起就受到保护期限的限制。世界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典》规定:所有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限都是相同的,即自作品出版之日起14年。后来,《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给予保护的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其死后50年。从此这一模式开始流行于世。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022-06-25 12:37:2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版权是作者在自然法上的财产权(所有权)还是社会作为让步而由法律授予作者的有限的法定垄断权(调整权)?对这一问题做出正确回答的前提是确定版权的理念: 版权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利而设立还是为了知识的进步和公众的福祉而确立?当然版权法律同时拥有这两种功能,但是那一项是它的基本理念呢?当作者权利和公众的福祉发生矛盾的时候谁是第一位的呢? 版权的主要目的是以知识的进步促进公众的福祉,为了鼓励新作品的复制和在公众中的传播,版权通过赋予作者复制和分发的专有权以激励创作者的创作活动。为了促进公众的福祉的目的,作者的这些权利有很多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是通过合理使用制度体现来。版权调整的权利涉及到三个利益群体——作者、发行者和使用者。版权法作为支持知识进步的基础既要考虑给与创造者和传播者报酬也要重视支付这些报酬的使用者的合理的权利。从18世纪早期英国开始制定版权法开始,版权一直是为了试图平衡创作者(和他们的出版者)的权利与使用者的权利的产物,现在是将来也是。三个利益群体都在使用版权作品,使用的目的不同,作者用来穿作新的作品,发行人在市场上分发作品,消费者在家中、学校和办公室使用作品,作者进行创造性的使用,发行者进行商业使用,消费者进行可能涉及也可不涉及商业问题的个人使用。对版权资料的创造性使用和私人使用会与发行人和企业主控制商业使用的目的发生冲突,这使得平衡各种 竞争利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使事情更复杂的是,不同团体的成员在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立场。例如,一个作者会希望可以自由的引用他人的作品,却不希望别人引用自己的作品而自己得不到补偿;一个出版商会希望可以出版他人的一本书的一部分,但却不愿给与别人这种优惠;只有消费者的立场是不变的:他们希望可以自由的使用这些资料。

你好,原则上是均分。其次还要看一些细节。例如取得的时间,再婚的时间等等。

对于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基于上文笔者对著作权概念的界定,立足社会实践,笔者认为版权与著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其一:主体不同。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其
二,客体不同。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五,期限不同。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著作权法全文
193941人阅读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著作权保护是深受关注的,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著作权法全文相关内容,那么著作权法全文最新,最新著作权法全文,著作权法全文内容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什么是知识产权
14860人阅读

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今天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什么是知识产权,那么个人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软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费用要多少,以及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组!

知识产权管理
5872人阅读

知识产权是近年来受到大家关注的话题之一,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知识产权管理有关知识,那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什么,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什么,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等,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知识产权贯标
21805人阅读

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社会已经普遍关注,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知识产权贯标有关知识,那么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意思,以及知识产权贯标费用是多少,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等,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来了解一下吧!

知识产权分类
6714人阅读

近些年来,大家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有所提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知识产权分类的有关知识,那么知识产权内容有哪些,以及知识产权范围是什么,以及知识产权权利是什么,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