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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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根据刑事附带民事选题依据,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已经记录在案,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是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实践中往往不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包括:
(1)被害人,包括因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公民;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死亡的场合下,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被害人的近亲属与被害人之间具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而且是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被害人财产的权利,因此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近亲属为了挽回所受到的经济损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得到赔偿。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场合下,由于其个人能力所限,仅靠自己的力量是难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因而法律规定,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民事诉讼;
(4)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时,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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