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最好另行补充签订一个借款合同书,以防后续借款人不承认这笔款项,出借人无法通过诉讼方式成功要回;如果借款人执意不肯另行补充签订借款合同书,建议通过录音的方式把借款合同书丢了,但借款人不愿另补充签订借款合同书的情况固定下来。
购房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银行抵押合同丢了建议到工行开具证明或者要求提供贷款合同补办手续,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至少银行有留底,复印证明与原件一致等等。具体向银行咨询,毕竟各银行要求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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